長沙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
外院政〔2018〕1號
外國語學院機關作風建設規范
為進一步加強學院機關作風建設,規范行政人員行為,錘煉干部作風,提升機關效能,展示良好形象,經學院黨委、行政同意,制定了機關干部作風建設規范“四要十不準”規定。具體內容如下:
(一)要遵守工作紀律,切實執行各項規章制度
1.不準無故遲到、早退和擅自脫離崗位;
2.不準在上班期間上網聊天、玩游戲、炒股票、外出逛街購物、打麻將和到休閑娛樂場所活動;
3.不準在工作日午間、外出公干和值班期間飲酒,借調研之名吃喝、消遣。
(二)要抓好工作落實,忠于職守、勤奮敬業
4.不準借口拒不執行組織決定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政令不通;
5.不準辦事拖拉、不講效率,敷衍塞責、推諉扯皮,平時不抓緊、忙時亂應付。
(三)要提高服務水平,秉公辦事、務實清廉
6.不準對師生和前來辦事的人員不管不問、不理不睬,態度冷漠生硬、傲慢無禮、言語不文明、作風粗暴;
7.不準以工作正忙、還有要事等為由,拒絕師生和前來辦事的人員合理、正當的服務要求,或故意刁難、設置障礙、吃拿卡要、以權謀私。
(四)要端正會紀會風,維護會議秩序、提升會議質量
8.不準召開主題不清、拖沓冗長、不解決實際問題的會議,會前不精心準備、在會上作不著邊際的發言;
9.不準隨意派人代會,無故缺席和遲到、早退;
10.不準在會場隨意走動、交頭接耳、大聲喧嘩、打瞌睡、接打電話,手機必須靜音或關閉。
外國語學院
2018年3月13日